重庆市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良金被“双开”
唐人日报11月6日讯:近日,重庆市纪委监委经市委批准,对合川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良金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调查显示,刘良金背弃初心,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刘良金还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滥用公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中牟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良金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良金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市监委开除公职,终止其合川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