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代玉被“双开”
唐人日报11月11日讯:近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代玉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王代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对党不忠实,且对抗组织审查。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接受不当宴请,借用管理对象大额款项,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私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代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未收敛,党的十九大后更无所顾忌,影响极其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代玉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和涉案财物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