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私转情人13万给妻子,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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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11日讯:近日,重庆巫溪县法院审理一起情感纠纷案:王某甲将情人王某乙的银行卡用于转账,将13万余元转至合法妻子李某账户。王某乙诉求返还款项被驳回,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妻子无须审查资金来源,不构成不当得利。法官表示,王某乙自愿借卡给王某甲,明知非法同居破坏家庭关系,应自负经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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