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被开除党籍公职
唐人日报11月13日讯: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贵州文化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春雷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贵州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王春雷立案审查调查,查明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调查显示,王春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搞政治攀附,热衷迷信活动并抵抗组织审查。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和娱乐安排,谋求特殊待遇。
此外,王春雷还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进行权色交易,涉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获取、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春雷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贵州省纪委决定给予王春雷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开除公职,依法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王春雷涉嫌犯罪的相关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财物也一并移送。
此案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