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唐人日报11月13日讯: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
据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1999年至2023年,刘捍东在担任江苏省江浦县委书记、县长,南京市委常委、浦口区委书记,江苏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5亿元。
期间,他在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多个领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特别是在2001至2017年,刘捍东滥用职权,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免征土地增值税等过程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003年,刘捍东伙同他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指控刘捍东犯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刘捍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刘捍东在庭审结束时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本案引起广泛关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