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被“双开”
唐人日报11月17日讯:近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延边州委原常委、州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州长苏景华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苏景华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多次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干预执纪执法活动;长期与不法企业主勾结,将公权力视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和职务提拔中为单位和个人牟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景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依据相关法规,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由省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此案彰显了吉林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进一步释放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