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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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日报11月20日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宜林涉嫌受贿一案,近日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该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检指定管辖,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宜林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充分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起诉书指控,王宜林在担任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王宜林案的提起公诉表明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检察机关强调,将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打击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案件进展将依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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