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被判无期
唐人日报11月20日讯: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案。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从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朱从玖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及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认为,朱从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涉案财物已全部追缴,具备从轻处罚条件。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后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再次彰显中央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警示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职权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