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天宇被公诉
唐人日报11月22日讯:据辽宁省检察机关通报,辽宁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王天宇(正厅级)涉嫌受贿案,已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向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系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天宇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天宇在历任朝阳市第二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辽宁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检方认为,王天宇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具体审理情况及判决结果将由法院依法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