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唐人日报11月26日讯: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涉嫌受贿一案,已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交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一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对其进行讯问,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根据检方指控,王一新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以及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表示,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案件公正审理。
本案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法纪底线,杜绝权力滥用与腐败行为。